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屋共有权人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4日|分类:房产纠纷 |430人看过




  房屋共有权人
 
  房屋共有权人或所有权人,任何一方都有提出拍卖房屋的权利,但都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才能付诸实施。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