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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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预防的九大危机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345人看过



  首先应该理清这些旧房产的法律归属和法律关系。虽然现在旧房产的产权单位名称仍是已不存在的原始国家机关,但历经变故,每一次的变故都会有上级机关的红头文件,以及原始国家机关对待机关转公司,后又因公司分家划分其财产的内部文件,最后是股份制改造对国有资产人股的法律文件,由此可以推定现在哪个公司才是旧房产真正的所有人。尽管历经调整,虽然旧房产的产权证名称没有变更,但实际拥有人已经改变,并且所有历史文件都能证明这些旧房产的历史沿革。所以在理清了这些法律关系之后,投资人就可以与旧房产的实际拥有人一起持转让协议和所有历史文件及相关上级机关的证明到房屋土地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在旧房产转让协议里,投资人应要求旧房产实际所有人出具保证函,保证在关于旧房产转移过程中,如出现权属争议时,保证人应该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这就在法律上保障了购买人的合法权益,将可能有的关于权属的争议排除在购买人的法律责任之外。对于有的法律关系不清、权属也不确定的旧房产,建议购房人未理清之前,最好不应贸然与出卖人签约,以免陷人法律困境。

  由于社会上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使得许多房地产处在法律纠纷之中。例如有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查封;有的处于拍卖过程中;有的是正在诉讼中的标的物;有的房产的产权关系不明,正处在诉讼审理确权过程之中;还有的房产就要被拿去抵债。有的房产属于合建项目,在合建双方未分配之前,已被另一方以合建合作公司的名义卖掉,诸如此类。

  出卖人在处理上述房产时,大都在价格上让步较大,颇具吸引力。在表面上,购房人很难察觉这些具有法律纠纷的房产所隐藏的秘密,因为房产本身不会说话。但当购房人一旦与卖房人签订了转让协议,并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后,购房人就失去了自控权。购房人常常会处在两难境地。退回吧,收不回已支付的款项,继续支付吧,不能明明望着是一个悬崖而往下跳,真是进退两难。

  在购买诸如此类的房产时,最重要的是前期的调查,这种调查应该是全面的、综合的。尤其是大额的二手房买卖需要调查出卖人的财务报表,审查其是否有重大诉讼,什么诉讼,有无长期投资,有无重大贷款,公司股本情况等,如是合建项目,要审查其合建双方的合建协议等。

  二手房买卖,由于其不同的背景都有其特殊的故事。二手房买卖有时会遇到很好的商业机会,但与此同时,风险和障碍也比较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市场也会越来越大,二手房的商机也会随着增加。二手房投资者只要把握好商机,在重要的法律环节上把好关,制作好完善的法律文件,在决策前做好详细的法律与商务调查,还是能够规避风险从而顺利完成交易的。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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