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7日|分类:抵押担保 |247人看过



  一般来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第一,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方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

  第二,写明双方欲进行买卖的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

  第三,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等;

  第四,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第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等;

  第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第七,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等;

  第八,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等;

  第九,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