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最近,一位姓范的女士咨询我们:她想与老公离婚,两人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该套房子目前市场价值近800万。
范女士的问题是:孩子名字不在产证上,如果夫妻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孩子能不能分得相应的份额?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孩子的名字没有在产证上,夫妻离婚时,孩子不能分得任何份额。
那问题来了,是不是买房时一律把未成年子女名放在房产证上,就比较好呢?其实是有利有弊的:
一、未成年子女名字上产证有以下有利因素
首先,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子女名字在产证上当然就有产权,而且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在约定份额平分的情况下,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顺便说一下,如果只是将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加在产证上,但没有约定份额,在离婚分割的时候,法院一般并不必然平均分割,有可能适当降低未成年子女的比例,而增加父母的比例,调整的幅度一般在5-10%。
其次,即使父母不离婚,也存在以下好处:
1、可以规避以后有可能实行的遗产税;
2、如果以后想把房子转给孩子,可以省一笔费用,不需支付过户费。
二、孩子名字上产证,也会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购房时产证上写了孩子的名字,到孩子成年后,那么处置房屋的权利就不全在父母手里了,成年子女按其在产权中占有的份额或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出售,同时也有权享有出售收益。
如果属于共有的财产,也可以主张分割房屋;父母要房子的情况下,必需给子女折价款。尤其是父母与子女关系闹得很僵的时候,房产也必需依法分割。这时候,父母很可能会非常后悔当年将孩子的名字写在产证上。
2、孩子成年后,如果独立买房,有可能多付契税,孩子结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3、孩子过早有了房子,有可能会忘却奋斗。实践表明,产证有无孩子的名字对孩子的成长可能会一定的影响。
最后,那父母买房时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折衷的办法是:可以到公证处作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这从法律角度看,就是做一个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合同。
虽然,作为不动产的赠与,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