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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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一房多卖” 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383人看过



  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合同还有效力吗?能得到房子吗?

  律师答:首先可以确定合同有效,但是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看合同签订的时间。

  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均应认定为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但开发商已交付的,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既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商品房的,依法支持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先的买受人履行合同的请求。

  所以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区分所有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是否有购房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

  律师提醒这位当事人,由于您所了解到的并非是经过核实的真实情况,建议您去房屋档案馆调取档案核实具体情况后再考虑解决办法。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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