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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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有的存量土地是如何形成的?准备采取哪些措施盘活存量?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7日|分类:房产纠纷 |380人看过


    上海目前已批准供地但尚未开发的主要有四类情况:一类是取得土地后正常报建阶段的项目,第二类是根据“双增双减”调整规划的项目,第三类是原毛地出让的土地动迁遇阻,第四类是闲置的土地。存量盘活必须根据地块未开发的具体原因具体分析,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前三类情况,政府部门将通过加快协调加强服务等督促开发,对于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条件的,予以收储,重新供地。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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