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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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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2020人看过
土地特性的是:
(1)土地面积的相对有限性。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土地的面积是有限的;
(2)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具有特定性质的土地只能存在于特定的区域,除不可抗力外,其位置不可能移动;
(3)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在一定的用途和合理利用方式下,土地的质量可以维持或不断提高。这样,土地就可以不断地被利用而体现出利用的可持续性。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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