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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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下室禁阻应留有余地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5日|分类:抵押担保 |241人看过



  今年北京区县两会上,人防工程清理成为关注焦点。丰台更是明确提出将投入2.4亿元清理地下空间,腾空后的地下空间将“基本不住人”,或成为社区公益活动场地,或成为地下停车场,用于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

 

  北京近百万租住在地下室的北漂,即将被赶出来重新找房。但是对于这些租住在地下室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找到合适、便宜的房子谈何容易?

 

  我们并不否认人防工程公益性的必要,也不否认租房新规,有保障租户安全、保证居住水准的考虑。但现实是错综复杂的,“蜗居”尽管让人心生同情,却从事实上解决了不少刚毕业大学生、中低收入者在城市的居住难题。如果“蜗居”的权利被轻易剥夺,又没有及时可行的解决替代方案,中低收入者租不起房的现实又当如何解决?从这个角度上说,在地下室租房,虽然有些无可奈何却是现实的选择。

 

  其实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与人群租在地下室呢?人皆有恻隐之心,对于弱者,只要有基本的悲悯都会同情和理解。这样的恻隐之心,其实也就是社会治理的优良基础。租房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需要制度、法规去弥补,但仅靠行政限制也是远远不够的。弹性执法、柔性执法即是这个道理。

 

  因此,在确保地下室的公益性和安全性的同时,相关部门大可以将地下室统一管理、规范出租给需要的人,而不是选择一刀切式的禁止。我们应该相信,在居住问题上,公众是有理性的判断、选择能力的。对此,尊重并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才是重要的。地下室的全面清理尚未展开,希望相关部门三思而行,在具体的执行中能够兼顾地下室租户的需求和利益,为政策执行留下余地。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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