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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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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05人看过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婚姻双方对结婚前属于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可见公证的目的在于明确财产的所有权。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法律文书,公证的目的是提高协议的公信力。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的目的在于区分婚前和婚后财产的所有权。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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