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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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中介机构和出租人签约要给中介费吗?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306人看过



  1、中介机构可以收取多少中介费?中介机构应当向谁收取中介费?

  中介机构可以收取相当于半个月到一个月房租的中介费。向谁收取国家没有规定。按照惯例,租赁普通住宅,则由承租人向中介公司缴纳中介费,而对于公寓、别墅租赁,则由出租人支付。

  2、如何支付中介费?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3、如果通过中介机构没有找到房子,还用交费吗?

  不用。如果中介机构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即使合同中这样规定也是无效的,但是中介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承租人绕过中介机构和出租人签约,也应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吗?

  应该支付。因为中介机构按照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提供了房源信息,让供需双方见面,就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即使承租人绕过中介机构和出租人签约,合同的成立也是中介机构促成的,因此中介机构有权获得中介费。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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