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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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区的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217人看过



  非住宅区的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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