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3日|分类:抵押担保 |491人看过
抵押期间房产发生损毁、灭失时应如何处理? 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