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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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3日|分类:房产纠纷 |415人看过



       担保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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