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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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30日|分类:房产纠纷 |390人看过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抵押设定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从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债权人的这种权利称为房地产抵押权。在房地产抵押权法律关系中,提供房地产作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房地产抵押人,以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担保自己债权实现的相对人称为房地产抵押权人。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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