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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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动产质押担保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266人看过


使用动产质押担保应注意的问题
  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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