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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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房屋抵押的主要法律依据及建设中工程抵押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抵押担保 |865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理解此问题,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物为在建工程,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通过转让才能实现在建工程的价值,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具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在建工程抵押,其抵押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抵押权人为提供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贷款的银行。

3、在建工程抵押,其目的在于获得继续建造资金。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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