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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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抵押担保 |521人看过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必须是为“抵押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的用途必须明确“用于该项目建设”。

  (2) 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必须是同一人,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3) 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应当是具有金融许可的机构(一般是银行),并应对借款用途使用情况实行监管。

  (4) 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因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现场察勘,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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