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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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的种类选择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抵押担保 |282人看过



  否购买房贷险,办理房贷者可以自由选择了。笔者今天从济南多家银行了解到,近期银行对房贷险的态度发生变化,不再对客户做统一要求,“强制”多年的房贷险开始“松绑”。

  11月15日,笔者从农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了解到,继工行、中行、交行、中信等银行之后,农行本月初也正式取消了强制房贷险业务。贷款人在办理个人房贷业务时,可以就是否投保以及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缴纳方式等与银行和保险机构进行协商。至此,山东省内大多数银行已经明确宣布或在实际操作中取消了强制房贷险。

  房贷险是一种保证保险,是央行为防范购房者在住房抵押贷款期间产生风险而作出的规定。从1998年开始,房贷险成为各银行房贷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购房者在贷款的同时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

  “一份房贷业务各项手续费也许几百元,房贷险保费却高达数千元!”一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透露。贷款买房越来越普及,市民普遍感觉房贷险出险率低,对“捆绑”房贷险的不满与日俱增。

  “银行取消房贷险的目的,显然是为激活整个房贷业务。”该负责人给笔者算了一笔账:按目前保险公司的房贷保险最低费率算,如果办理20年期35万元的贷款,保险费也超过3000元。对普通市民来说,费用不菲。假如客户因此而放弃贷款,银行则会失去数万元的利息收入。银行当然不会因小失大。

  据了解,最初的房贷险保险责任仅限于房屋发生火灾、爆炸,或者暴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此类事故在我省发生的概率微小。2002年后,各保险公司又陆续推出了针对被保险人本身的还贷保证责任、人身意外伤亡时的还款责任等新条款。

  针对这些新条款,省保险行业协会专家认为,尽管银行对房贷险已全面“松绑”,但购房者最好还是要重视这一险种。否则,一旦还款人因意外丧失还贷能力,房产又被抵押在银行拿不回来,购房人就会陷入困境。当然,购房者也可选择其他替代险种以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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