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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和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413人看过



  本文介绍租房注意事项,分为租客注意事项和出租注意事项,租客和房东同样需要防范风险。

  租客注意事项

  第一,如果是房东,最好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第二,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合同。

  第三,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第四,房客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第五,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合同中。

  第六,如果中介公司拒绝履行责任,房客要事先做好取证准备,如录音、录像等。

  第七,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第八,要看好合同中关于晚交房租的滞纳金是如何收取的,不能听信可以晚交房租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出租注意事项

  1、房主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加以核实,问清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几人居住、用途等情况,必要的话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尽量不要网上招租、进行交易,也不要在家门、窗户上贴小招贴来进行租房。应该选择较大型、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并签订正规的租赁房屋合同。

  3、一般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要特别当心。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主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

  4、有人来看房时,女房主一定要有男性家人陪伴。

  5、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隔一段时间回去看看房屋。

  6、房东要主动与出租房屋所在社区的社区民警联系,反映相关动向,可请社区民警入户调查。

  7、一旦发现所出租房屋有什么异常现象,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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