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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7日|分类:房产纠纷 |416人看过



  大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四章第四节房屋租赁。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建设部[1995]第42号令)第三章租赁登记,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方法,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3、《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房屋租赁。

  4、《大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大政发[2004]64号)。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供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一份(可到各租赁办公室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或转租合同,军队房产须提供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非住宅租赁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收费标准:

  1、手续费: 非住宅租赁,每件100元。

  住宅租赁,每件80元。

  2、土地收益金:按租金的1%收取。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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