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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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转让地下车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7日|分类:房产纠纷 |808人看过


    根据《关于商品房项目附属地下车库(位)租售问题的暂行规定》(沪房地资市[2003]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地下停车场,在满足下列条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车位进行预售:(1)地下车库单体工程已验收;(2)地下车库内各车位的四至范围已界定,建筑面积已经测绘机构测绘;(3)本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商品房已达到预售条件。现售的车位,则须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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