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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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取选号费合法吗?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4日|分类:抵押担保 |599人看过



1、开发商收取选号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开发商收取选号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如果该选号费在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无条件退还;若开发商不退还选号费,可通过向当地建委投诉 或向当地县级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收取订金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该“订金”与可以双倍返还的“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对于“订金”是否可以适用双倍返还的原则,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2、商品房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即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外,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价格内,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就是价格违规行为。管道煤气、水、电初装费和开通费等。发展商如果要求交这些附加费用,按照目前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且依《城镇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则》规定,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包括了有线电视网费、电话线路管理费、水电增容费、信报箱工料费等。业主在支付全部购房款后,不应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而发展商在收取购房款后还要求业主支付上述费用,是重复收费,构成违法。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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