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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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内销住宅商品房中应承担的费用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2日|分类:房产纠纷 |371人看过



  个人在购买商品房中除应付的房款外,还需承担如下费用:

  1、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费: 100.00元

  2、 出售合同交易手续费: 房价×0.08%

  3、 契税: (1998年5月26日—1999年12月31日 期间 房价×1.5% )现行政策为:房价×0.75%

  4、 印花税: 房价×0.03%

  5、 他项权证抵押登记费 组合贷款者 200元 纯商业性贷款 房价×0.1%

  6、 房屋保险费: 房价×贷款年限×保险费率

  7、 权证登记费: 100.00元 说明:

  * 5、6二项费用由需向银行借款的购房者承担。

  * 保险费率根据贷款项目而定, 0.07%。

  业主在进户时还应支付:

  1、 物业管理费:(每月支付)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2、 物业维修基金:(一次性支付)

  (多层)1198×2%=23.96元/M2

  (高层)1198×3%=35.94元/M2

  业主进户后可能产生的费用:

  1、 车辆停放费: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小型机动车等 。

  2、 非物业管理费支出及其他业主接收服务的项目费用。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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