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应移交的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上述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资料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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