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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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租合同(承租人使用)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0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283人看过


商铺转租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已承租的商铺转租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与AA有限公司日签订有《租赁协议》,商铺为 号,租期至 日止,每月租金 元 ,甲方没有欠费及任何违约行为。见附件《租赁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承诺第一条所述情况真实,没有其它未向乙方披露的协议义务。

第三条:双方协商,甲方转租第一条所述商铺,从本协议达成生效之日,由乙方以自己或以甲方的名义,向AA有限公司履行交纳月租金 元( 元)的义务,其它费用据实或依《租赁协议书》约定支付。《租赁协议书》中承租人的权利,均由乙方享有。

第四条:甲方再次承诺,对本次转租转让,AA有限公司不会书面反对或明确反对。乙方受让后对商铺进行装修,甲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租赁到期,甲方交纳的押金由AA有限公司退还。租赁到期前,甲方应配合乙方,使乙方能直接获得商铺的承租权。

第五条:如本合同因AA有限公司不同意而无效,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及已支付的租金、费用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成立生效,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签字): 承租人(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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