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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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6日|分类:房产纠纷 |359人看过


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

二、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 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

四、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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