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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关系变更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3次举报

离婚后抚养关系变更



25、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6、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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