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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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卖楼反悔,最后赔惨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4日|分类:抵押担保 |331人看过

东莞房价飙涨房主反悔另卖他人,结果不但要退定金还倒赔142.9万。

对簿公堂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李江华 梁汉君 )城市发展导致了房价飙涨,不少房主手中的房子升值不少。按理说,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开始履行,再违约肯定要付出沉痛代价的,但东莞一房主却偏偏在接受买家预付定金后,再把房子另卖他人。他以为可以赚一把,结果,不但要退换预付定金,还要赔142.9万。2015年11月陈生与卖方廖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书》,预付定金十万,购买了廖某名下位于松山湖的一套120平米房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价迅速上涨,廖某反悔,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被告廖某已在2016年10月将这套120平米的房产出售给他人,继续履行已经不可能,原告要购买同小区、同户型、同面积的房产至少需要再支付差价约128万元。 于是,法院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房屋在被告出售时的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后,该出售房价格为2675061元,与原被告签约时的价格128万,相差1391261元。


法院判决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一审判决被告廖某退还原告陈某夫妇定金10万元,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391261元及中介费38500元。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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