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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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借钱也可能构成犯罪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411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自己反正不参与非法活动,就一定不会构成犯罪,殊不知,借钱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借钱给他人


他人如何使用这些钱


是否用于非法活动与自己无关?


今天,我们告诉您,


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后果是严重的。


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咨询:


借款人借钱,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拿钱是去从事非法活动,但借款人承诺给被借款人很高的利息。请问:出借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条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第三点,“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所以,如果借钱给对方去干违法的事情,首先这种借贷关系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双方的借款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因此,出借人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借款人不还款,出借人的借款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除了这个,还要告诉大家的是,违反了这一规定,不但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如果,借款人借钱去干非法勾当,如果其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出借人有可能成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还借钱给借款人,客观上为借款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和便利。


这里的非法活动指的是什么呢?这里的非法活动指的是赌博、走私、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会怎么处理呢?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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