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刑事案件的罚金是如何计算的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717人看过

刑事案件罚金是怎么计算的?

我国刑法对于罚金的数额的裁量,根据犯罪的情节来决定的。在刑法分则上对于罚金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限额罚金。刑法上规定了罚金的数额上限和下限,而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2、无限额罚金。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罚金最低不能低于500元。

3、比例罚金。犯罪的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就是以犯罪金额的倍数来决定罚金的数额。

根据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

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