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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实婚姻的法律常识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4次举报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仅指(1)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2)符合婚姻实质要件(一是法定婚龄男22女20;二是之间没有法律禁止的亲属关系;三都是单身)的情况,之后的是法律上的同居关系;法律对同居关系不予保护的;


同居财产如何分配?同居期间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共同出资购买的以相应份额进行确定分割,如不能确定份额的按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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