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背着丈夫找房产中介出售一套房子,没想到,她伪造的离婚判决书被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识破了。懊恼之余,她把中介告上法庭,希望讨回中介费,日前被姑苏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市民赵女士婚后自己出资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今年初,她根据市场形势作出出售的决定,便在市里找了一家中介公司挂牌找买家。由于房子是赵女士结婚以后买的,中介表示必须由她丈夫签字同意才能卖。赵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好,这房子是她自己投资的,不愿让丈夫出面,更不甘心房款被丈夫拿去一半,便打起了“离婚”的主意。于是,赵女士从网上找了份离婚判决书,稍作修改打印了一份,又通过街上的小广告,找人刻了个法院公章盖上,一份山寨判决书便出炉了。
中介公司很快找到了买方。然而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这份“离婚”判决书有问题,一核实,果然是假的。因为伪造文书和公章,赵女士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出售房产也黄了。
房子没卖成,赵女士认为应该拿回4000元中介费。但房产中介公司认为,买卖双方签了合同,过户问题最终不成功不是中介的责任。
赵女士一纸诉状把房产中介公司告到了姑苏法院。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投入人力物力提供服务,理应收取相应的费用,最终,法院驳回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来源:苏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