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荣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离婚登记程序

发布者:徐洪荣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1770人看过

一、服务内容

办理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之间的离婚登记。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三、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办事程序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吴江市统一集中在吴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经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五、应持证件和材料

1、双方身份证、常住户口簿、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

2、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承诺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工本费9元

八、收费依据

苏财综(93)40号、苏价费字(93)210号

九、咨询电话

63160368、63160358

十、婚姻登记处地址:松陵镇高新路551号(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楼),乘111、108、110、201、202路公交车公共卫生中心站下。

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只作参考,请谅解!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