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某顾问单位来电咨询嘉兴地区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今天,笔者将嘉兴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有关的六个问题进行整理,供HR参考,因社保政策地方差异较大,本文所述仅适用于嘉兴地区。
问题一、生育保险怎么交?交多少?
实践中,嘉兴地区用人单位每月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题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12个月 ;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备注:连续缴费期的计算自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月起开始,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为止。
问题三、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2、生育津贴;
3、生育医疗费用;
4、职工实施国家、省规定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医疗费用;
5、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问题四、生育津贴如何计发?
生育津贴享受天数:
1、一般情况下,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包括实施剖宫产、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或者子宫外怀孕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或者子宫外怀孕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可享受产假天数计发。
问题五、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该配偶能否享受相关待遇?
嘉兴实践中,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达到规定月份,且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问题六、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社保局工伤生育处按规定发放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的,款项在次月中下旬划入单位帐户,到帐后可到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领取回单);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