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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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部主任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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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者如何要回购房款?

发布者:夏爱军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81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买方想买诉争房产进行经营教学用途,买卖沟通过程中,卖方对诉争房产对面的高楼是否拆迁给予肯定答复,从而将影响经营教学的不利条件降到最低。但承诺没有写入合同中,总房款950万元,当买方付完50万元购房款以后,通过自己实际了解到的,对面高楼并不像卖房人所承诺的时间内被拆除,如此买卖合同的根本目的就会受到大大影响。于是买方人提出解除合同,要回50万元购房款。沟通中,卖房坚决不同意解除合同,买方甚至可以接受退回25万元,就自认倒霉。协商无果,找到夏律师请求通过诉讼尽可能要回购房款。在认真分析案情以及预判案情走向时,认为还是有很大机会胜诉的,还需要等待卖房自以为是的“犯错”,于是,撰写起诉状并顺利立案后,对方还不知道起诉事实前,向买方发送了催告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催告函中出现了逻辑错误,造成了卖方违约的事实证据,据此,夏律师立刻抓住机会,一鼓作气,最终一审判决支持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返还全部50万元购房款。
  京籍律师,擅长复杂、疑难案件,著名律师徐昕教授为顾问的“桦天大案刑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BTV...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9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