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亲人都争着管护孩子,要比没人管孩子要好的多,除非父母有劣迹,无法改正。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则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儿了。
本案中,范某本来有个和睦的家庭,丈夫车祸死后,她独自与两个孩子赖以为生。可以说,她把自己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到了两个孩子的身上,此时的范某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染指她对孩子的抚养。也就是在这个关口上,明某夫妻要把长孙传祥从范某身边带走,这怎让范某受得了,随起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监护权,范某一纸诉状将明某夫妻告上了法庭。
其实,传祥于明某夫妻,于范某都是亲人,他在谁的身边成长,都会得到亲情的呵护,明某作为长辈想要孩子在自己身边,完全是多此一举。况且一个孩子同年迈的爷爷生活在一起,也难以享受到快乐的童年,同母亲待在一起,更能享受亲情的关爱,再说了,母亲、爷爷、奶奶谁能不疼爱自己的孩子,所以明某想要求孙子传祥与自己一块儿生活,担心其母范某虐待孩子,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不过,明某的行动引起了一场官司。案件最后,以范某撤诉而告终,条件是明某放弃要求传祥的抚养权,范某允许明某随时去探望孩子。已经起了诉讼,明某可以这么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有几个做爷爷的能够经常去探望自己的孙子呢?明某应该是无聊之举动。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家中的每个人应该彼此谅解,彼此照顾。似范某,已经失去了丈夫,老公公又来抢要孩子,无疑是对她的情感雪上加霜,不知明某对此事做何感想。其实明某要求范某恰当照顾孩子是没有必要的,两个孩子都是范某的亲生子,她能丢弃不管吗?一个家庭应当充满关爱,相互信任,否则不都成路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