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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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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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律师: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者:杨士俊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456人看过

协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只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时效为一年。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处理】一年内时效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

【处理】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离婚后一方起诉要求分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房产的

【分析】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发现之次日起诉讼时效两年。

除上述情形外,离婚时一直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该财产一直处于共同共有状态,因此任何时候都可主张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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