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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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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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降级、暂扣和吊销的情形

作者:李鑫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85次举报


一、驾驶证降级

1、降级的种类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适用于A1、A2、A3、B1、B2这5种驾驶证,并没有涉及到C1、C2、C3、D、E等级别的驾驶证。也就是说,C1、C2、C3、D、E等级别的驾驶证要么扣分,要么直接吊销。

2、降级的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二、驾驶证暂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驶证吊销的情形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刑事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注:第1项和第7项重新申请驾驶证的期限:至少两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条中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李鑫律师,男,1984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工商学院,201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5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