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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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丧失劳动力,吴生活来源,牵扯到孩子抚养费,该怎么争取权益

发布者:李鑫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门X,住烟台市蓬莱XX。

本律师为原告门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XX律师。

被告:迟X,住龙口市。

被告:A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本院认定,本次交通事故事实清楚,烟台市蓬莱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与被告迟X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责任认定准确,本院予以确认。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结合本案事实,本院认定原告与被告迟X承担本次事故的比例为5:5。被告迟X系刁焕乐的雇员,其驾驶的鲁F×××**号牵引车和鲁F×××**号挂车挂靠在龙口市XX公司,鲁F×××**号牵引车在被告A保险处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为XXX元的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被告A保险已给垫付款10000元,被告迟X已给垫付款30000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给垫付款72830元。原告主张护理人门XX的护理费按照每日160.6元计算,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被抚养人(其妻子李XX)生活费24065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李XX系原告的配偶,两人育有一子,原告对李XX负有扶养义务。原告已提交证据证明李XX身患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故本院结合原告及李XX的生活状况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为60144.75元(2019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6731元/年×5年×90%÷2人)。原告主张长期护理费按照2019年山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年计算20年,因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且鉴定意见中也未载明需要长期护理仅评定原告的护理程度为全部护理依赖,原告后期恢复程度及未来二十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院认为原告主张长期护理20年过长,证据不足,酌定暂为5年,后续护理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原告主张交通费1600元,本院结合案情酌定1040元。被告A保险对原告提交的烟台正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因该司法鉴定意见书由烟台市蓬莱XX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委托,且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资质,专业意见所依据的证据材料真实可靠,专业意见出具程序合法,与本案其他证据也并无矛盾之处,故该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应予采纳。

原告的合理损失本院认定如下:医疗费219385.79元、后续治疗费5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600元、护理费275776元(160.6元/天×205天+12300+116元/天×163天+42329元/年×5年)、误工费23780元、残疾赔偿金761922元、鉴定费4400元、营养费10250元、交通费104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60144.75元,合计XXX.54元。被告A保险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20000元、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剩余损失XXX.54元(XXX.54元-120000元)的50%计644649.27元,合计764649.27元。扣除被告A保险垫付的10000元,还需赔偿原告754649.27元。庭审中原、被告均同意迟X垫付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A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门X各项损失总计754649.27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其中30000元汇入刁焕乐名下中国XX账号为22×××78账户内,72830元汇入烟台市公安局名下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市莱山区支行账号为38×××06账户内,余款651819.27元汇入原告门X名下中国XX账号为62×××73账户内)

二、驳回原告门X对被告迟X的诉讼请求。

李鑫律师,男,1984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工商学院,201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5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