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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滨律师
执业资质:1330620**********
执业机构: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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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海滨律师|时间:2017年12月29日|分类:抵押担保 |659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就此表示,如果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用饭票、甚至货物来抵押工资,且与工资报酬数额相等,最高院对此不持反对意见。但如果不是职工的自愿行为,需要举证,法院应该对职工的诉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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