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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发布者:祁孙兵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309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1、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3、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关于民间借贷逾期违约的规定

逾期到期的还款还没有被完全偿付。逾期会对借款人产生逾期管理费以及逾期罚息。阳光民间借贷会积极组织进行逾期阶段的催收工作。违约逾期超过30天的为违约。违约反映了借贷进入另一个阶段,借贷偿还的可能性、及时性都进入了一个更低的状态。违约会对借款人产生违约管理费以及违约罚息。阳光民间借贷会积极组织进行违约阶段的催收工作,并会及时采取曝光黑名单以至法律手段应对恶意违约、保护借出人的合法利益。违约并不等于完全损失。违约金额有一定的收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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