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萍律师支持修改婚姻法允许同性结婚?xml:namespace>
关于咨询我的当事人有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同性恋者隐瞒自己的性取向选择和异性结婚,这种情况结合的夫妻有一部分根本一次夫妻生活都没有,有一部分为了要孩子勉强过夫妻生活,有了孩子之后,再也不过夫妻生活。这种情况使同性恋者和配偶都陷入深深地痛苦之中,对同性恋者是一种精神折磨,对他(她)的配偶也是极不公平的。
第二种情况:同性恋者不隐瞒自己的性取向,和同性一起组成家庭,两人共同经营的财产无法继承,共同生活的同性恋者由于没有婚姻的约束,很容易解体,两人的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的争议较难解决,容易引起冲突。
同性恋者是一个特殊群体,应该用法律加以保护,他们(她们)不应该被歧视,应该成为保护的对象。如果法律规定允许同性结婚有利于改变传统观念,使同性恋者不再迫于世俗的观念被迫选择和异性结婚、不再因为财产分割而大动干戈,从而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也会避免别人受到伤害,也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13年 (优于88.23%的律师)
97次 (优于98.43%的律师)
9次 (优于93.91%的律师)
12367分 (优于96.24%的律师)
一天内
414篇 (优于98.7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