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数量保持低速均衡增长。年末户籍总人口606.64万人,年人口增长率4.22‰。常住人口688.51万人(注12)。全年人口出生率11.00‰,下降0.1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66‰,下降1.6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4.34‰,上升1.56个千分点。人口机械增长率0.43‰。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年末全市从业人员375.5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占32.14%和47.90%。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城镇新增就业15.4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1%。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较快。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92元,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10412元,增长1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427.5亿元,比年初增长11.5%。
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45.23元,增长13.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5元,增长9.2%。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31.7%,提高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6.4%,提高2.8个百分点(注13)。城市居民人均衣着支出2202.54元,增长17.0%;人均交通通讯支出2830.12元,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359元,增长24.5%;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382元,增长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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