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张**,女,汉族,19**年*月20日生,住陕西省凤翔县******。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济宁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住所:济宁市****8管委会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伊**,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济宁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以(20**)历商初字第1*2号立案受理。被申请人济宁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济宁市**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致
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2年**月20日
13年 (优于88.23%的律师)
97次 (优于98.43%的律师)
9次 (优于93.91%的律师)
12367分 (优于96.24%的律师)
一天内
414篇 (优于98.7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