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缴费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3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9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010元,上限为10047元。
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进行调整。
使用单位端报盘软件申报的单位,请在操作程序中点击【系统管理】à【社平工资维护】进入操作界面,维护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基数上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也暂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请确保在银行卡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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