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萍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将每一个案件做精做细!做出质量!做出专业水准!
13004133933
咨询时间:08:00-21:59 服务地区

涉外离婚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

作者:靳萍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197次举报

涉外离婚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靳萍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3004133933
  • 国曜琴岛(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88.2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97次 (优于98.4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9次 (优于93.9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2367分 (优于96.2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14篇 (优于98.77%的律师)

版权所有:靳萍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14238 昨日访问量:35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