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食品公司因经营调整等因素,引发了30余起劳动者起诉公司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涉及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社保缴纳等劳动者核心关切问题。部分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决后,进入二审程序。
【案例分析】
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协同创新,启动“上下联动”调解机制,统一了“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力促和解”的工作思路。经共同约谈企业负责人,从法律风险、企业声誉、社会责任等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其认识到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引入“法院+调解组织”多元力量,工会、人社部门下属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联动调解,协助法院对劳动者进行情绪疏导和法律解释,形成了化解矛盾的合力;采取“示范判决+分类处置”策略,精细审理典型案件,制作了事实清楚、说理充分的“示范判决”。调解工作组以此为标准,针对不同劳动者的具体诉求,逐一进行“靶向”调解,促使29起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该系列劳动争议案件的圆满解决,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助力企业纾困重生,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形成了可复制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效能。本案的成功处理,是“示范判决+联动调解”机制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一次成功实践,它打破了法院层级和机构壁垒,整合了社会解纷资源,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中阶段,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刘德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