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时间:2015年3月
管辖法院: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办案律师: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吴锦熤
承办律师电话:133-4881-4938
案件情况:
被告人詹某利用担任什邡市某村两委委员的职务便利,在该村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自留地租赁的过程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后收取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好处费18万元。经人举报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詹某的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立即委托了吴锦熤律师作为詹某的辩护人,吴律师接到案件后到看守所会见了詹某了解到事情的详细经过后制定了辩护策略。向法院积极提交辩护意见书,辩护策略重点在被告人詹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认定坦白,且积极主动全额退还受贿赃款、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判处缓刑。经过吴律师团队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詹某缓刑,詹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是吴锦熤律师真实案例,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