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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冰毒的量刑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者:吴勇律师|时间:2021年10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1491人看过


【律师讲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冰毒的量刑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冰毒的量刑刑法是这样规定的:

       1、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毒品的其他罪名,还有:(1)非法持有毒品罪;(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6)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7)强迫他人吸毒罪;(8)容留他人吸毒罪;(9)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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