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一起普通的纠纷,因为田某的一个动作,引起了龙某的强烈不满。
龙某表示:
“田某看我的车是外地牌照,就约来朋友欺生。到了派出所之后,田某还在那里翘着二郎腿,着实让人生气。而且后来田某被取保候审,难道公、检、法部门都是他家开的?所以我的态度很明确,对田某绝不谅解,要么给我60万,否则我就一定让他在监狱里蹲上几年!”
就这样,龙某开始了赌气式的”漫天要价”。田某虽多次托人与龙某协商赔偿,龙某始终态度强硬,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坚决表示其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要求作为被害人出庭,亲自看着田某被收押判处实体刑罚。
”凭什么这样判”!
兰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承办法官认真剖析案情后认为,本案犯罪系因生活中偶发的小事故引起,田某虽一时逞强欺人触犯刑律,然其在诉讼过程中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尽管家境一般,仍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而龙某不在乎赔偿数额的多少,只是为了"不蒸馒头争口气",就是不接受对方的赔偿谅解。 面对已经服软求情的田某,龙某仍固执地认为田某赔偿达不到其要求就不能判处缓刑,最终未能达成协议。后田某积极筹措了远高于法定赔偿数额的8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但龙某仍不为所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坦白认罪,并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确有认罪、悔罪表现,综合考量其犯罪起因、情节、危害表现等,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并且也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听到该判决结果后,龙某恼怒了。他早就听别人说过“不谅解就不能判缓刑”的说法。“你们凭什么这样判!?”一怒之下,龙某在电话中扬言要向媒体曝光,并立即赶到法院要找法官”评评理。“